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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品 測 試 及 應 課 稅 品 化 驗 組
本 組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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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組 主 要 協 助 香 港 海 關 執 行 課 稅 及 消 費 品 安 全 條 例 , 提 供 測 試 及 其 他 諮 詢 服 務 , 協 助 政 府 評 定 應 課 稅 額 及 保 障 消 費 者 。 本 組 亦 替 政 府 物 流 服 務 署 測 試 所 採 購 的 物 料 , 以 確 保 品 質 合 乎 規 定 標 準 。 本 組 另 一 職 責 是 為 多 個 政 府 部 門 測 試 其 他 商 品 , 例 如 氣 體 接 駁 軟 喉 及 瀕 危 物 種 等 。
應 課 稅 品 種 類 繁 多 , 根 據 《 應 課 稅 品 條 例 》 , 應 課 稅 品 包 括 一 般 酒 精 類 、 煙 草 類 、 雪 茄 、 香 煙 、 柴 油 及 汽 油 , 須 準 確 分 類 以 釐 定 稅 率 。 此 外 , 根 據《 吸 煙 ( 公 眾 生 ) 條 例 》 的 規 定 , 本 組 須 為 香 港 市 面 上 出 售 的 大 約 一 百 個 牌 子 香 煙 檢 驗 焦 油 和 尼 古 丁 含 量 , 並 每 年 定 時 公 佈 測 試 結 果 , 使 當 局 及 市 民 得 悉 最 新 情 況 。 其 它 工 作 還 包 括 根 據《 商 品 說 明 ( 商 標 ) ( 黃 金 和 黃 金 合 金 ) 及 ( 白 金 ) 規 則 》 , 提 供 黃 金 及 白 金 製 品 的 成 色 檢 定 , 及 對 有 關 酒 類 作 真 偽 鑑 定 。 此 外 也 協 助 海 關 檢 查 各 類 度 量 衡 儀 器 和 經 包 裝 後 的 商 品 , 以 決 定 是 否 符 合 《 度 量 衡 條 例 》 的 規 定 , 及 為 海 關 提 供 在 執 行 《 商 品 說 明 條 例 》 時 所 需 的 分 析 服 務 。 協 助 海 關 執 行 《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 和 《 消 費 品 安 全 條 例 》 , 對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和 其 他 消 費 品 作 法 例 要 求 的 安 全 測 試 。 |
職 責 範 圍
本 組 主 要 就 以 下 有 關 法 例 提 供 樣 品 測 試 服 務 :
- 應 課 稅 品 條 例 及 附 屬 規 例
- 吸 煙 ( 公 眾 生 ) 條 例
- 商 品 說 明 條 例
- 商 品 說 明 ( 商 標 ) ( 黃 金 和 黃 金 合 金 ) 規 則
- 商 品 說 明 ( 商 標 ) ( 白 金 ) 規 則
- 度 量 衡 條 例
-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安 全 條 例 及 附 屬 規 例
- 消 費 品 安 全 條 例 及 附 屬 規 例
- 動 植 物 ( 瀕 危 物 種 保 護 ) 條 例
- 氣 體 安 全 條 例 及 附 屬 規 例
主 要 人 員
高級化驗師:莫全城 博士 (電話 : 2180-9152 電郵地址:
csmok@govtlab.gov.hk)
品 質 保 證
有 關 品 質 保 證 的 測 試 , 約 佔 總 測 試 的 百 分 之 十 。
主 要 儀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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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測 試 儀 器 包 括:
- 裝 設 有 火 焰 檢 測 器 、 熱 傳 導 檢 測 器 、 氮 磷 檢 測 器 、質 譜 檢 測 器 和 自 動 進 樣 的 氣 相 色 譜 儀
- 裝 設 有 質 譜 / 質 譜 儀 、折 射 率 檢 測 器 、光 電 二 極 管 矩 陣 檢 測 器 、 雙 掃 描 螢 光 檢 測 器 、四 元 梯 度 泵 系 統 和 自 動 進 樣 的 高 效 液 相 色 譜 儀
- 裝 設 有 數 據 處 理 系 統 和 自 動 進 樣 的 ( 紫 外 線/可 見 光 ) 分 光 光 譜 儀
- 密 度 計 量 儀 設 有 自 動 進 樣 器
- 裝 設 有 16 管 道 香 煙 測 試 機
- 兒 童 手 推 車 耐 用 度 測 試 儀
- 雙 格 床 及 家 用 嬰 兒 床 安 全 測 試 的 自 動 裝 置
- 拉 力/壓 力 測 試 機 : 50 至 50,000 牛 頓
- 大 型 恆 溫 恆 濕 室
- 原 子 吸 收 光 譜 儀
- 流 動 注 射 水 銀 分 析 儀
- 耐 臭 氧 試 驗 箱
- 裝 設 有 光 電 二 極 管 矩 陣 檢 測 器 和 多 波 長 檢 測 器 的 快 速 分 離 液 相 色 譜 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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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標 及 指 標
有 關 法 定 化 驗 工 作 的 衡 量 服 務 表 現 準 則
目 標
| 為 下 列 項 目 進 行 化 驗 |
目 標 |
2006
(實際) |
2007
(實際) |
2008
(計劃) |
| 應 課 稅 品 及 其 他 商 品 - 在 平 均 為
10 個 工 作 日 的 目 標 時 間 內 完 成 報 告 的 百 分 率 (%) |
95@ |
99 |
99 |
95 |
|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 在 平 均 為 15 個
工 作 日 的 目 標 時 間 內 完 成 報 告 的 百 分 率 (%) |
95 |
96 |
97 |
95 |
| 消 費 品 - 在 平 均 為 35 個 工 作 日 的
目 標 時 間 內 完 成 報 告 的 百 分 率 (%) |
95 |
97 |
99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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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由 於 不 同 樣 本的 分 析 程 序 各 異,因 此
完 成 報 告 的 目 標 時 間 也 有 所 不 同。上 述 目 標 時 間 是 同 一 類 別
的 不 同 樣 本 完 成 化 驗 報 告 平 均 所 需 工 作 日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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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由 二 O O 七 年 起,有 關 目 標 由 90% 調 高 至 95%。 |
指 標
| 進 行 的 化 驗 數 目 |
2006
(實際) |
2007
(實際) |
2008
(計劃) |
| 應 課 稅 品 及 其 他 商 品 |
23,325 |
22,530 |
23,000 |
| 香 煙 樣 本 |
14,064 |
12,960 |
13,000 |
| 玩 具 及 兒 童 產 品 |
9,687 |
11,901 |
17,000 |
| 消 費 品 |
14,530 |
14,464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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