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化 驗 所
[法證事務部
DNA 資 料 庫 組
立 法 會 於 2000 年 初 提 出 有 關 三 項 保 安 條 例 的 修 訂 案 , 條 例 是 《 2000 年 危 險 藥 物 , 總 督 特 派 廉 政 公 署 及 警 隊 ( 修 訂 ) 條 例 》。 經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十 多 輪 會 議 商 議 後 , 該 議 案 於 2000 年 六 月 被 通 過 成 為 法 例 。 《 2000 年 危 險 藥 物 , 總 督 特 派 廉 政 公 署 及 警 隊 ( 修 訂 ) 條 例 》 中 訂 明 香 港 政 府 化 驗 所 須 代 警 務 處 處 長 成 立 一 個 儲 存 有 嚴 重 的 可 逮 捕 罪 行 被 定 罪 者 的 DNA 資 料 庫 。
DNA 資 料 庫 組 於 2000 年 10 月 在 香 港 政 府 化 驗 所 成 立 , 其 主 要 任 務 是 分 析 來 自 有 嚴 重 的 可 逮 捕 罪 行 的 被 定 罪 者、疑 犯 及 自 願 者 的 樣 本 , 以 建 立 、 管 理 及 維 持 電 腦 化 的 DNA 資 料 庫 。
罪 犯 的 DNA 資 料 庫 適 用 於 與 未 破 案 的 資 料 作 校 對 。 未 破 案 的 資 料 由 生 化 組 提 供 , 該 生 化 組 與 資 料 庫 組 所 用 的 分 析 技 術 必 須 一 致 , 以 確 保 資 料 的 相 容 性 及 可 比 較 性 。
DNA 資 料 庫 對 電 腦 設 備 尤 其 是 軟 件 會 有 特 定 的 要 求 , 以 確 保 有 效 的 管 理 。 此 組 成 功 地 採 用 了 美 國 聯 邦 調 查 局(FBI)所 發 展 的 DNA 索 引 系 統 Combined DNA Index System(CODIS)軟 件 程 式,建 立 了 一 個 本 地 的 DNA 資 料 庫。該 系 統 將 法 證 科 學 和 電 腦 科 技緊 密 地 結 合 起 來 及 應 用 了 電 子 校 對 DNA 技術,因此 成 為 一 件 有 效 的 破 案 工 具 。
DNA 資 料 庫 組 的 另 一 重 大 責 任 是 協 助 其 他 執 法 部 門 及 保 安 局 能 順 暢 及 成 功 地 履 行 條 例 , 因 此 需 成 立 工 作 小 組 , 成 員 包 括 警 隊 , 廉 政 公 署 及 政 府 化 驗 所 代 表 , 以 提 出 與 電 腦 及 統 計 、 設 備 及 工 具 、 訓 練 及 監 察 及 內 部 指 引 有 關 的 事 宜 。 這 些 工 作 小 組 的 工 作 進 度 由 上 述 各 部 門 的 代 表 及 保 安 局 組 成 的 覆 行 組 及 指 導 組 監 察 。 有 關 ( 修 訂 ) 條 例 已 於 2001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以 下 是 DNA 資 料 庫 組 專 業 人 員 的 聯 絡 方 法:
高級化驗師、化驗師及法證分析主任 |
電話 |
| 黎錦明 博士,高級化驗師 (kmlai@govtlab.gov.hk) |
2242-6757 |
| 周鍾榮先生,化驗師 (cwchau@govtlab.gov.hk) |
2242-6761 |
李淑雯女士,法證分析主任 |
2242-6762 |
| 陸端誼女士,化驗師 (dyluk@govtlab.gov.hk) |
2242-6755 |
目 標
目 標 為 完 成 80% 個 案 化 驗 及 報 告 所 需 的 工 作 日
| 個 案 種 類 | 目標工作日 | 2006 (實際) |
2007 (實際) |
2008 (計劃) |
| 脫 氧 核 糖 核 酸 的 數 據 ( 脫 氧 核 糖 核 酸 紋 印 分 析) | 22 | 21 | 21 | 22 |
指 標
指 標 為 處 理 的 個 案 總 數
| 個 案 調 查 數 目 | 2006 (實際) |
2007 (實際) |
2008 (預算) |
| 脫 氧 核 糖 核 酸 的 數 據 | 4,298 | 4,833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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