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化 驗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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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證事務部

現 場 勘 查 及 品 質 管 理 組

本 組 由 一 位 高 級 化 驗 師 負 責 , 並 分 成 兩 個 工 作 組 : 現 場 勘 查 組 及 品 質 管 理 組 。


現 場 勘 查 組

現 場 勘 查 組 為 警 察 和 其 他 執 法 部 門 提 供 二 十 四 小 時 現 場 勘 查 服 務 。 這 種 服 務 是 由 一 隊 科 學 鑑 證 主 任 來 執 行 , 他 們 隸 屬 化 驗 所 專 科 服 務 主 任 的 職系, 全 都 具 有 多 年 實 驗 室 的 工 作 經 驗 , 並 經 特 別 訓 練 成 為 罪 案 現 場 勘 查 的 專 業 人 員 。

由 化 驗 所 人 員 廣 泛 參 與 現 場 罪 證 搜 集 的 工 作 , 在 各 國 罪 證 化 驗 所 中 都 是 罕 見 , 但 香 港 行 之 經 年 , 認 為 這 制 度 比 較 優 越 , 能 保 證 現 場 勘 查 的 質 素 和 搜 集 得 到 證 物 的 質 量 。 因 為 現 場 的 罪 證 , 如 果 處 理 或 貯 存 不 當 , 容 易 被 毀 壞 , 導 致 證 據 流 失 , 由 合 資 格 和 有 實 驗 室 工 作 經 驗 的 人 員 進 行 現 場 勘 查 將 會 事 半 功 倍 。

科 學 鑑 證 主 任 會 勘 查 一 般 的 犯 罪 現 場 , 換 言 之 , 他 們 將 會 在 大 部 份 的 罪 案 現 場 出 現 。 但 有 一 些 現 場 的 勘 查 , 卻 需 要 特 別 訓 練 的 專 業 人 員 來 執 行 , 例 如 交 通 意 外 重 組 、 重 現 被 更 改 的 汽 車 編 號 、 火 場 調 查 、 血 濺 痕 跡 分 析 , 及 製 毒 現 場 等 。 以 上 現 場 的 勘 查 , 皆 由 相 關 組 別 內 的 同 事 來 執 行 。有 需 要 時 ,科 學 鑑 證 主 任 會 聯 同 專 業 人 員 一 起 執 行 勘 查 工 作。

在 二 零 零 七 年 , 科 學 鑑 證 主 任 及 專 業 人 員 共 勘 查 了 三 百 二 十 九 個 一 般 罪 案 現 場 、 三 十 四 個 火 場 、 一 百 二 十 三 個 交 通 意 外 / 車 輛 相 關 的 現 場、 八 個 需 要 血 濺 痕 跡 分 析 的 現 場 、 二 十 一 個 毒 品 現 場, 總 數 為 五 百 一 十 五 宗。

除 現 場 勘 查 職 責 外 , 科 學 鑑 證 主 任 還 需 撰 寫 現 場 勘 查 報 告 , 研 究 及 引 入 新 的 現 場 勘 查 技 術, 並 為 警 務 處 和 其 他 部 門 的 紀 律 人 員 提 供 培 訓 。

每 宗 成 功 的 法 證 調 查 始 於 專 業 的 現 場 勘 查 。 小 組 內 各 員 工 非 常 投 入 地 對 每 個 現 場 抽 絲 剝 繭 , 經 常 超 時 工 作 , 在 惡 劣 現 場 環 境 中 執 行 任 務 , 這 正 體 現 了 他 們 的 專 業 性 。


品 質 管 理 組

本 組 根 據 美 國 罪 證 化 驗 所 所 長 協 會 (ASCLD/LAB) 認 證 的 規 定 及 國 際 公 認 的 良 好 實 驗 室 措 施, 負 責 推 行 和 發 展 政 府 化 驗 所 法 證 事 務 部 的 質 量 管 理 制 度 。

法 證 事 務 部 品 管 委 員 會 由 法 證 事 務 部 助 理 政 府 化 驗 師、 兩 位 法 證 事 務 部 的 總 化 驗 師 及 本 組 的 高 級 化 驗 師 (後 者 亦 稱 為 法 證 事 務 部 品 管 經 理) 組 成 。 在 這 委 員 會 的 督 導 下 , 本 組 為 各 法 證 事 務 部 組 別 提 供 質 量 保 證 指 引 及 協 助 他 們 執 行 有 關 措 施 , 例 如 更 新 質 量 及 訓 練 手 冊 。本 組 並 每 年 進 行 質 量 審 核 和 定 期 檢 討 整 個 質 量 體 系。法 證 事 務 部 有 多 位 美 國 罪 證 化 驗 所 所 長 協 會 認 可 的 質 量 審 核 員 ,再 加 上 由 內 部 培 訓 的 質 量 審 核 員 ,他 們 在 每 年 的 質 量 審 核 中 都 作 出 重 大 的 貢 獻 。

為 確 保 政 府 化 驗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達 到 美 國 罪 證 化 驗 所 所 長 協 會 認 證 的 質 量 要 求, 尤 其 在 實 驗 室 間 的 相 比 性 及 可 追 溯 性 方 面 能 達 致 國 際 水 平 , 本 組 負 責 定 期 協 助 法 證 事 務 部 各 組 舉 行 內 部 檢 定 能 力 測 試 , 及 安 排 參 加 國 際 性 的 檢 定 能 力 測 試 。


培 訓 組

培 訓 組 旨 在 維 持 一 隊 高 效 能 的 專 業 隊 伍,以 協 助 達 致 部 門 的 發 展 目 標。培 訓 組 更 為 員 工 提 供 不 同 形 式 的 學 習 機 會,以 營 造 一 個 有 助 員 工 成 長 的 環 境 及 持 續 學 習 的 文 化。

另 外,為 了 令 業 界 對 部 門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有 進 一 步 認 識,從 而 加 強 大 家 的 伙 伴 關 係,培 訓 組 會 協 助 安 排 接 待 其 他 部 門 的 訪 客,就 部 門 的 業 務 作 出 講 課 及 介 紹。


主 要 人 員

本 組 的 專 業 人 員 如 下 :

高級化驗師、化驗師及科學鑑證主任
(電郵地址)
電話
張耀明 先生,高級化驗師
(ymcheung@govtlab.gov.hk)
2762-3768
馮潔媚 博士,化驗師
(kmfung@govtlab.gov.hk)
2762-3762
李詠文 博士,化驗師
(wmlee@govtlab.gov.hk)
2762-3767
丘信傑 先生,化驗師
(skyau@govtlab.gov.hk)
2762-3767
李佩嫻 女士,高級訓練主任
(phlee@govtlab.gov.hk)
2762-3711
張家光 先生,科學鑑證主任
(kacheung@govtlab.gov.hk)
2762-3751
鍾偉華 先生,科學鑑證主任
(wwchung@govtlab.gov.hk)
2762-3751
麥宗熊 先生,科學鑑證主任
(chmak@govtlab.gov.hk)
2762-3753
譚智青 先生,科學鑑證主任
(tcct@govtlab.gov.hk)
276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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