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空缺
非公务员职位空缺
- 暑期实习人员(分析及咨询事务部)
- 暑期实习人员(法证事务部)
(薪金:每月11,500元)
- 暑期实习人员(分析及咨询事务部)
- 暑期实习人员(法证事务部)
职责: (请参阅英文版本)
雇用期: 2026年7月至8月(约两个月)
入职条件: (请参阅英文版本)
职责: (请参阅英文版本)
雇用期: 2026年6月至8月(约三个月)
入职条件: (请参阅英文版本)
注:
政府在聘任人员时,
政府在聘任人员时,
- 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
- 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
-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同样会获接纳。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聘用条款: 暑期实习人员是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在符合《雇佣条例》规定的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公众假期和病假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适用于暑期实习人员。
申请手续:
- 申请表格可于公务事务局互联网站下载(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
-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如有)。直接递交到本化验所的申请概不受理。*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
- 在非本地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填妥申请表格并连同(一)履历表/应征信;(二)现正修读的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副本;(三)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香港中学会考或同等学历的证书副本;及(四)学士学位课程的证书和修业成绩单副本(如有),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以电邮方式(glab_recruitment@govtlab.gov.hk)递交至本化验所。请在电邮标题注明「暑期实习人员(法证事务部)」或「暑期实习人员(法证事务部)」。以邮递方式或亲身提交的申请表将不获考虑。
- 请于申请表格上清楚注明所应征的职位。申请者不可同时申请「暑期实习人员(分析及咨询事务部)」及「暑期实习人员(法证事务部)」的职位。
- 请于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以方便联络。
- 申请表格如资料不全、逾期递交,或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有关申请将不获考虑。
查询地址:
九龙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号何文田政府合署七楼政府化验所人事室
查询电话:
2762 3724 / 2762 3705
截止申请日期:
27/04/2026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查询地址。
- 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六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