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空缺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 暑期實習人員(分析及諮詢事務部)
- 暑期實習人員(法證事務部)
(薪金:每月11,500元)
- 暑期實習人員(分析及諮詢事務部)
- 暑期實習人員(法證事務部)
職責: (請參閱英文版本)
僱用期: 2026年7月至8月(約兩個月)
入職條件: (請參閱英文版本)
職責: (請參閱英文版本)
僱用期: 2026年6月至8月(約三個月)
入職條件: (請參閱英文版本)
註:
政府在聘任人員時,
政府在聘任人員時,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
-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同樣會獲接納。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人員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公眾假期和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人員。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可於公務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
-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如有)。直接遞交到本化驗所的申請概不受理。*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一)履歷表/應徵信;(二)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副本;(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及(四)學士學位課程的證書和修業成績單副本(如有),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方式(glab_recruitment@govtlab.gov.hk)遞交至本化驗所。請在電郵標題註明「暑期實習人員(分析及諮詢事務部)」或「暑期實習人員(法證事務部)」。以郵遞方式或親身提交的申請表將不獲考慮。
- 請於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所應徵的職位。申請者不可同時申請「暑期實習人員(分析及諮詢事務部)」及「暑期實習人員(法證事務部)」的職位。
- 請於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 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考慮。
查詢地址: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號何文田政府合署七樓政府化驗所人事室
查詢電話:
2762 3724 / 2762 3705
截止申請日期:
27/04/2026
附註: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